注射用胸腺法新的剂量和使用次数是怎样的

    添加日期:2022年6月21日 阅读:1048

    注射用胸腺法新是一种外用的药物,对于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建议患者要注意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,那么注射用胸腺法新的剂量和使用次数是怎样的呢,一起来看看小编的介绍吧。

    注射用胸腺法新用药注意事项:1.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,肝功能试验,包括血清ALT,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,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(HBeAg),表面抗原HBsAg,HBV-DNA和ALT酶,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、4和6个月检测,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。2.和日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,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。

    注射用胸腺法新用法用量为用前每瓶胸腺肽α1(1.6mg)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(不应作肌注或静注)。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:每次1.6mg,每周2次,两次相隔3-4天。连续给药6个月(共52针),其间不应间断。临床试验提示胸腺肽α1与α干扰素联用可能比单用α干扰素或单用胸腺肽α1为好。如联用α干扰素,应参考α干扰素处方资料内的剂量和注意事项。一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给药而α干扰素在晚上给药。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:每次1.6mg,每周2次,两次相隔3-4天,连续4周(共8针),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。和日可与α干扰素联合使用,可提高免疫应答,与其他免疫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慎重。注射用胸腺法新不得与任何药物混合注射。

    近期采购

    甲苯咪唑片 0.1g*6片 西安杨森制药 国药准字H61022952

    托吡酯片 25mg*60片 西安杨森制药 国药准字H20020555

    托吡酯片 100mg*60片 西安杨森制药 国药准字H20020557

    多潘立酮片 10mg*30片 西安杨森制药 国药准字H10910003

    消痛贴膏 1.2g*1贴*5袋 西藏奇正藏药 国药准字Z54020113

    联苯苄唑凝胶 10g(1%) 重庆华邦制药 国药准字H20000373

    维胺酯维E乳膏 15g/支 重庆华邦制药 国药准字H50021843

    卤米松乳膏 0.05%*10g 重庆华邦制药 国药准字H20153118

    发布者:krtdyf WWW.1168.TV 2022-6-20 9:13:13

    (发布人:krtdyf)

    文章来源: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 注射用胸腺法新的剂量和使用次数是怎样的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